第六十二章 这个开头怎么样-《同住人是小说家》
            
            
            
                
    第(2/3)页
    林然思忖几秒,回道:“这是以第三人称叙事的,代入感的话,似乎弱了一些。”
    “啊,那就废了,我还是重写吧,果然那家伙说得对。”
    “什么那家伙说得对?要说代入感肯定是第一人称会更强一些吧。”
    “话虽如此,但是第一人称是禁忌。”
    “禁忌?”林然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文学诞生那么久了,谁曾经说过第一人称是禁忌这样的话?
    福楼拜说的?
    马克吐温说的?
    还是那个特立独行的阿加莎克里斯蒂?
    难道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
    脑海里想了一圈,还是没能想到裴木的这句话可能出自哪位作家之口。
    “第一人称在网文圈比较少见,一般来说没人会用第一人称来写。”
    “新手写书第一人称不是最好的选择吗?”
    裴木摇头,“传统文学也许是这样,但是网文不行,必须按照大家的规则来。”
    林然挠了挠后脑勺,所以说裴木给他看的这个开头不是用来参加征文也不是要给出版社编辑看的,而是一个全新的突如其来的尝试。
    心血来潮吗?实验室的工作不是很忙吗?哪来的时间心血来潮变出一篇开头来,还是全新的故事,全新的文风。
    “如果是第三人称的话……倒也可以,轻小说有很多都是第三人称视角,更接近于漫画的行文,但是主流还是第一人称。”
    “相反,网文的主流都是第一人称。”
    不再争论人称问题后,林然将重点放在了全书的主题上,确定知道这是一本网文之后,林然只能用自己少的可怜的网文阅读经验去理解这个开头,大概这就是学霸文?
    不对,应该说——爽文。
    主角很强,哪怕开头平平无奇后面也会越来越强……诸如此类。
    这就是大家所说的网文?
    第(2/3)页